投资者应通过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证券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通过上交所、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在结算交收方面,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与中国结算完成清算交收,中国结算作为内地投资者“港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交收责任。
参与“港股通”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应当拥有沪市、深市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如果投资者已经有此账户,那么无需另行开立股票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通过“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评估后,买卖“港股通”股票前,应当签署风险揭示书,并与内地证券公司签订“港股通”委托协议。
此外,“港股通”投资者不能进行IPO申购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