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1 浏览341
创业板注册制IPO暂停或中止的情形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6日

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至拟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应当暂停发行;发行人已经发行的,应当中止上市。深交所发现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有权要求发行人中止上市。


声明: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南京证券投教基地力求本栏目所涉及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栏目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