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1 浏览385
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的条件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6日

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深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声明: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南京证券投教基地力求本栏目所涉及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栏目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