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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创业板改革后发行上市条件主要优化内容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7日

改革后创业板的发行上市条件将更加多元包容。


发行条件方面,精简优化了创业板股票公开发行条件。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按照重大性原则把握企业的基本法律合规性和财务规范性,防控好风险。取消了过去创业板发行条件中关于盈利业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方面的要求,规定申请首发上市应当满足以下四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持续经营满 3 年 ;二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三是业务完整并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四是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相关主体不存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违法违规记录。


上市条件方面,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以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一是适当完善盈利上市标准;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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