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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在申购时间内,网上投资者按照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进行申购。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同时,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参与网上申购。对于同一只创业板新股,如果同一投资者使用了多个证券账户申购,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如果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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