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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原创
证券期货防非警示案例(九)
中国证监会 |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09日

【案例描述】“XX宝”为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其网站、APP等形式提供所谓“收益权转让”服务。具体模式是,某“XX宝”的运营商C公司通过其全资控股的D公司,作为合格投资者,先行购买相关私募产品;然后,由D公司将其持有的私募产品收益权拆分后,通过“XX宝”转让给注册用户,注册用户还可以通过“XX宝”再向其他注册用户转让收益权。“XX宝”设定的投资金额起点分别为1000元(固定收益类)和1 万元(权益类)。此外,按照D公司和投资者签署的《收益权转让协议》约定,私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在转让后均由受让方即投资者承担。后某证监局认定C公司违反《私募办法》规定,构成向非合格投资者开展私募业务、违规转让私募基金等私募产品份额、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超过法定上限等违法行为,并对C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管理人员依法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


【案例解析】通过上述案例,提醒投资者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要量力而行。私募基金投资具有高风险的特点,投资者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先判断自己是否能够投资私募基金产品,再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二、要摸清底细。投资者在购买私募产品前,应先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了解该机构是否已经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切忌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三、要细看合同。投资者在查看合同时,要注意合同 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合同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缺页漏页等异常情况。


【案例启示】投资者在参与私募基金等风险较高的投资业务时,也要定期学习相关知识,比如浏览监管部门或基金业协会网站、阅读报刊杂志等。认真辨别相关业务或产品,切勿被所谓的创新产品、超高收益蒙骗,切记“你看中的是别人的收益,别人惦记的却是你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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