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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法定的信息披露文件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


 (三)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五)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六)基金募集情况;


 (七)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八)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九)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含资产组合季度报告);


 (十一)临时报告;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十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十四)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十五)澄清公告;


 (十六)清算报告;


 (十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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