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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免收取部分2023年度费用的通知
上交所 |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23日

上证发〔2022〕16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好交易所支持、服务资本市场的功能,持续降低市场成本,经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减免相关交易和服务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收沪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2023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二、免收2023年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经手费。

  三、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将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3万元,计费期间、减免政策和计算方式保持不变。

  四、指导下属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免收2023年证券持有人会议(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基金持有人会议等)网络投票服务费、融资融券投票和代征集服务费、CA证书服务费、上证e服务收费、上证云路演服务和上证链服务费用。

  五、指导下属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上海上证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延续行业云基础资源服务费阶梯折扣优惠及数据中心机柜费用调降。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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