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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关于参加康美药业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北交所 | 更新时间:2021年11月17日

2021年11月15日上午10时,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美药业)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简称二债会)在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会议由康美药业债权人委员会(简称债委会)主席建设银行揭阳分行代表主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揭阳中院)合议庭法官、破产管理人代表、康美药业职工代表、康美药业法定代表人及托管团队代表、审计评估及财务顾问代表现场参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服中心)代表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全体原告债权人通过网络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议程包括:(1)债权人会议主席介绍债权人参会情况;(2)法院宣读债权人会议职权;(3)管理人作阶段性重整工作报告;(4)管理人作一债会后的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说明;(5)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二)》;(6)管理人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说明;(7)布置债权人分组表决事项。

本次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设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两组进行表决,投服中心所代表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全体原告债权人列在普通债权组。表决采用网络投票方式,投票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

因特别代表人诉讼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属于未决债权,揭阳中院将该判决金额24.59亿元列为暂缓确认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草案)》即为通过。

投服中心作为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全体原告债权人代表人,将秉承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依法依规参与破产重整,力争将特别代表人诉讼判决金额在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执行中得到有效实现。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投资者网(http://www.investor.org.cn)、投服中心官网(http://www.isc.com.cn/)、康美药业公司公告、揭阳中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公告情况及权威媒体报道了解案件进展。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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