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规定,持有对应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下简称“ 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新股申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T-2日(T 日为网上申购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 9999.9 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深市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 999,999,500 股。需要注意的是,沪深市场新股申购额度是分别计算的,不进行合并计算。另外,若您持有同一市场多个证券账户,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T 日为申购日,T+2 日可以查询中签结果。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知中签情况:
(1)主承销商发布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通过所在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查询;
(3)通过拨打交易所电话进行语音查询。
根据《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规定,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T+2 日日终 ”的具体截止时点由证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约定,投资者资金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需注意,新股中签的投资者在 T+2 日日终应保证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若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投资者通过多个证券账户申购上述产品且中签后未足额缴款,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申购账户的个数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