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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交易制度有哪些差异化安排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6日

交易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差异化安排:


一是将创业板股票、相关基金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二是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


三是创业板股票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


四是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五是创业板股票在单笔申报数量100股及其整数倍的基础上,规定限价申报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不超过15万股;


六是对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七是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


八是新增创业板股票特殊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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