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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按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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