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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的职责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26日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主要负责审议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复审发行人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终止审核的决定。


上市委人员由深交所外专家和深交所内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不超过60名,委员每届任期两年,最长不超过两届。选聘的委员须符合公正廉洁、具有专业知识、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条件。工作方式上,上市委通过工作会议的形式履职,以合议方式进行审议和复审,就审核报告内容和初步审核意见发表意见,经充分讨论形成合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明确了委员的工作纪律、回避情形等,要求保守秘密、廉洁自律、独立客观公正发表意见,强调工作应公正勤勉。深交所对委员建立考核与举报监督机制,确保上市委切实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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