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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04日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证券法大幅提高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如对于欺诈发行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募集资金百分之五的罚款,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一倍;


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六十万元罚款,提高至一千万元;


对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一千万元罚款等。


同时,新证券法对证券违法民事赔偿责任也做了完善。如规定了发行人等不履行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明确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中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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